2017年12月24日,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以下简称峡江工程)顺利通过了江西省水利厅主持的竣工验收。江西省副省长吴晓军参加竣工验收会议时指出,峡江工程建设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得到了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倾情帮助。工程进入正常运行管理、全面发挥效益的新阶段,要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确保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峡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总库容11.87亿立方米,是以防洪、发电、航运为主,兼有灌溉等综合效益的大(一)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批复静态总投资93.39亿元,施工总工期72个月。工程于2009年9月奠基,2013年7月第一台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15年8月主体工程完工。工程建成后,与泉港分蓄洪区配合使用,可使下游南昌市防洪标准由10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赣东大堤的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多年平均发电量11.42亿度;改善上游航道65公里;为下游32.95万亩农田提供可靠的灌溉水源。工程试运行以来,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至此,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有3项通过竣工验收,全面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