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华北地下水超采问题,在统筹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同时,水利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方案(2018—2019年)》,在地下水超采严重、水源条件具备的地区,选择若干重点河段先行开展地下水回补试点,为总体推进治理行动提供经验和示范。
8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在石家庄市召开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水利部总规划师汪安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有关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湖长作用,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抓紧开展河道整治清理。二是根据上游水库蓄水、南水北调中线等水源条件,加强水资源合理配置,实施河道补水。三是加大管水护水力度。四是加强试点河段水文监测和沿河周边地下水监测,对河道补水情况、水面恢复情况、地下水入渗回补情况,进行全面效果评估。水利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