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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推出重大创新举措: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17 文章来源:水利部网站

      12月14日,太湖流域管理局联合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在浙江长兴县召开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会议,正式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这是太湖流域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出的重大创新举措。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江苏省级太湖、淀山湖湖长、省政府党组成员赵世勇,浙江省级太湖湖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上海市级淀山湖湖长、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出席会议。

 

  2018年建立的跨省湖泊湖长议事协商平台——太湖湖长协作机制,为推动跨行政区域湖泊湖长制深入落实提供了典型示范。作为太湖流域第二大跨省湖泊的淀山湖,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与太湖水系相连互通,将其纳入跨省湖泊协商议事范畴,拓展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为沿湖地区提升湖体及出入湖河道治理水平提供了同向发力的协作平台。

 

  魏山忠充分肯定了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他指出,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始终在全国处于领跑地位,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是太湖流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跨区域湖泊议事协调机制的丰富完善,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重要抓手,是水利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太湖流域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

 

  魏山忠强调,当前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处于全面实现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关键期,要把建设好维护好幸福河湖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成效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下阶段要进一步落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清四乱”攻坚战;按期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职责边界;持续加大河湖监管力度,促进河湖面貌根本改善;积极开展河湖长制一体化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强化各方协调联动,充分释放湖长协作机制活力。

 

  会议审议通过《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规则》。协作机制办公室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共同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实行轮值制。结合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特点,协作机制下设太湖组、淀山湖组和省际边界河湖组三个工作组。

 

  会前,省、市级太湖淀山湖湖长对太湖和主要入太湖河道西苕溪开展了联合巡湖(河)。

 

  水利部河长办、河湖管理司,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及水利(水务)厅(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负责同志,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市级太湖湖长,苏州、青浦市(区)级淀山湖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淀山湖河道县(区)级河长,以及苏州、无锡、常州、湖州、青浦市(区)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