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落实《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和《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名录(第一批)》相关要求,强化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以下简称《调度方案》)。
《调度方案》明确了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资源调度的调度期为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提出了水资源调度的基本原则、调度范围、年度水量分配原则、调度预警、调度管理、信息监测与共享、保障措施等内容,是编制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和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的重要依据。
《调度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维系良好河流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严格水资源调度的调度期执行和管理,落实大顶子山航电枢纽、莲花水电站等蓄水工程及各取水工程调度要求;建立完善调度预警和监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结合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实现调度控制要素等监测信息以及水资源调度信息共享;强化协调协商,加强对水资源调度工作的监管,落实水资源调度各项控制指标,及时发现解决调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下一步,水利部将组织批复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指导松辽水利委员会、黑龙江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等相关单位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加大跨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工作推进力度,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